4月27日,外国语学院于1号教学楼402会议室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专项学习,这是贯彻落实学校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系列活动之一。外国语学院院长杜思民、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岳丽、外国语学院辅导员及教师参加会议。
会上,岳丽带领大家逐条学习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的具体内容,并就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。她强调,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充分体现“新时代”特征,作为一名高校教师,应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提高自身政治站位,增强底线意识,明晰岗位职责,积极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道德风尚,全面理解把握准则,做“四有”好老师。
陶丽楠带领大家学习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“红七条”的师德禁行行为》,教师需要严格遵守师生关系、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规范与要求,保持高尚的师德情操。
会上,杜思民指出,要加强教师教学时的课堂纪律、提高同学们上课时的纪律性,要落实学院相关工作制度,教师走入学生寝室,加强与学生交流。他根据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并结合学校下发相关文件提出,教师应具有爱国守法的基本要求、爱岗敬业的本质要求、关爱学生的职业灵魂、教书育人的职业素养、为人师表的内在要求、终身学习的教学理念。
此次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学习,有利于持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素养,不断明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树立教师远大职业理想,一定程度上促进学院师德建设迈向新台阶。(校报记者 李军祎/文 岳丽/审核)